备受关注的《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》已进入征求意见稿的最后完善阶段,最快将于本月内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该办法旨在进一步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,尤其对零售环节提出了更为明确和细致的管理要求。
食用农产品是人民群众日常饮食的基础,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。随着消费升级和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,现有监管体系在零售端暴露出一些不足,如来源追溯难、责任界定不清、准入门槛不一等问题,亟待通过立法形式加以规范。此次即将征求意见的《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办法》正是回应这一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。
据悉,该办法草案着重强化了零售环节的经营者主体责任。要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,如实记录产品名称、数量、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内容,并保存相关凭证,确保产品来源可追溯。对于无法提供溯源信息的食用农产品,或将面临更严格的准入限制或销售禁令。
办法草案加强了对零售场所的日常监督检查。明确市场开办者、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对入场销售者负有管理责任,应定期检查其经营环境和条件,督促其依法经营。对于网络销售食用农产品等新兴业态,草案也作出了适应性规定,要求平台经营者履行对入网销售者的资质审查和经营行为管理义务。
在法律责任方面,草案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。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、虚假标注产品信息、拒不履行追溯义务等行为,设定了包括警告、罚款、责令停产停业、吊销许可证等在内的多层次处罚措施,并与信用体系挂钩,提高违法成本。
专家指出,该办法的制定与出台,将有助于构建更加统一、权威、高效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体系。通过规范零售行为,能够倒逼上游生产、加工、运输环节提升质量安全水平,形成良性循环。公开征求意见是立法科学化、民主化的重要环节,广泛吸纳社会各界意见,将使办法内容更加符合实际,更具可操作性。
预计办法正式实施后,消费者在农贸市场、生鲜超市、社区菜店等零售终端购买食用农产品将更有保障,食品安全信息的透明度将显著提升。这不仅是监管的强化,更是对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的郑重承诺。公众可密切关注相关部门发布的信息,在征求意见期间积极建言献策,共同筑牢食用农产品安全的零售防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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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01-13 22:53:22